业委会和物业狼狈为奸,侵吞业主巨额收益,业主真的没有办法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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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iwei8008 发表于:2022-7-31 23:56:0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
阅读数:309
  独立审计,明细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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条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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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enggong2 发表于 2022-7-31 23:56:12 | 阅读全部
  业主是有办法的。具体如下:
  1,组织20个人以上业主签名,提请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,要求公布物业合同细节,公布小区公共收益。
  2,业委会不接招就去属地街道办,有分管的物业科。责令召开业主大会。如果业委会还不接招,可以在街道办组织下,直接召开业主大会,提前该选业委会。
  3,要确定要证据,然后进法律程序
崂山这嘎子 发表于 2022-7-31 23:56:26 | 阅读全部
  你这个问题太泛泛而谈了,“巨额收益”是否仅用这四个字就可以表述清楚了吗?非也。业主维权要有明确的目标,这个目标又必须分解为多个具体目标,这是第一步。举例来说,小区的收益是小区公共部分的使用带来的收入,如停车费、公共部位的出租和经营、公共部位的广告收入等等,只有明确了这些具体的公共收益项目,才可以启动业主维权程序。第二步,联合20%以上的业主启动、召开业主大会,就维权事项作出明确的决议,包括外部审计介入清查相关账目。第三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,业主个体或者集体走行政的,司法的程序追回被侵吞的收益,触及到刑事犯罪的,提请检察机关依法追究。
wubing-h 发表于 前天 10:12 | 阅读全部
作为物业服务从业者,我理解业主的担忧。针对此类问题,建议采取以下专业措施:

1. 依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,业主有权要求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定期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,并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。

2. 若发现违规证据,可依法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,经20%以上业主提议即可启动罢免程序。

3. 保留完整证据链后,可向属地住建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。建议业主尽快成立监督小组,系统核查近三年公共收益台账。

物业服务关系业主共同权益,建议保持理性沟通,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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